2024年11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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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督办工作小组介绍办理两会建议提案情况
来源:人民公安报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8日作者:
公安部督办工作小组负责人做客人民网介绍公安部办理两会建议提案情况


 

吸纳代表委员建议解决百姓实际问题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公安部共收到全国两会期间涉及公安工作的建议、提案2045件。经努力,公安部承办的建议、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不断提高,得到了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广大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

  3月6日,公安部督办工作小组负责人冯永利做客人民网,就公安部办理两会建议、提案情况,与网友交流互动,公安部网站同步转载。

 

“三项保障”确保按期高质量办结


  问:公安部需要办理这么多件建议、提案,如何才能保障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呢?

  答:近年来,公安部承办的建议、提案之所以能够按期高质量办结,得到代表、委员的认可,在于我们有“三项保障”。

  首先是公安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对全国两会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公安部党委一直高度重视。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部内各单位充分认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将办理工作作为事关公安工作全局的大事来抓,作为改进和加强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部署,积极采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办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副部长黄明等部领导也多次作出批示,对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其次是行之有效的办理机制。公安部明确了建议、提案办理中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一是交办制度。由公安部办公厅负责建议、提案的分办、督办和审核工作,有关业务局负责建议、提案的具体办理、答复工作。每年的办理工作开始后,公安部都要召开部领导出席并讲话的部机关交办会,并发出办理工作通知。二是审核制度。各承办单位拟出答复文稿后,从各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到公安部办公厅再到业务主管部领导,都要根据建议、提案所提问题或建议,认真审核每一件答复文稿。三是通报制度。在办理过程中,公安部办公厅对各承办单位办理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督促各承办单位抓紧办理。办理工作全部结束后,公安部办公厅还要对总体办理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送部领导并通报部机关各单位。四是表彰制度。每年评出25篇“优秀答复文稿”、5个“先进承办单位”,在部机关通报表扬。

  第三是各承办单位的全力工作。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实行了“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制定办理计划,明确办理要求,落实办理责任,涉及重要问题的还要由局领导亲自负责办理。

 

办前分析办中沟通办后跟踪


  问:在具体办理工作中,公安部还有哪些典型做法?

  答:近年来,公安部在办理工作中,逐步探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典型做法,可以概括为“办前分析、办中沟通、办后跟踪”。

  每年两会一结束,公安部就着手对建议、提案涉及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将建议、提案分成9个大类、50多个小类,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通过多种形式介绍、推广了公安部的这一做法。

  公安部领导明确要求,凡是由公安部主办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必须与提出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本人直接取得联系、当面进行沟通、及时予以反馈。办公厅专门设计了《公安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情况表》,用于记录承办单位与代表、委员的沟通情况,并作为答复文稿报批时的必需附件。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公安部各承办单位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本人的沟通联系,不断创新沟通方式,力求详尽、具体地答复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安机关的工作,积极争取代表、委员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06年以来,公安部开展了对答复文稿中承诺事项的跟踪督办,答复工作结束后,对各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委员的文稿进行认真审阅,向代表、委员作出承诺,表示将研究采取改进措施的具体事项,列入办公厅督办范围进行立项督办、跟踪督办。这项举措曾被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誉为“承办单位办理政协提案的创新之举,具有重要意义”,全国人大也多次转发公安部承诺事项进展情况报告。

 

力争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问:公安部通过办理建议、提案,在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切实回应人民群众期待方面有哪些成效?

  答:办理建议、提案,最终目的在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安工作。在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中,公安部始终坚持将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公安工作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采纳和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相关业务工作。

  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随着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日益关注,公安部承办的建议、提案数量将会继续增多,办理要求将会不断提高。公安部将十分珍视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坚持把做好办理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与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把建议、提案转化为推动公安机关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强大动力,研究采取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实地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力争把公安部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建议、提案办理实例


  调整残疾人驾车管理制度: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针对张海迪等委员提出的残疾人驾车问题,在主动与中国残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卫生部等有关部门沟通、协商的同时,及时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行了修改,调整了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驾驶人考试及驾驶证审验等管理制度。

  简化出入境手续:部分代表、委员在2008年、2009年全国两会上持续关注简化出入境手续问题。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真履行在答复文稿中作出的承诺,于2010年5月10日以公安部名义印发了《关于扩大外国人居留许可签发对象有关工作的通知》,从2010年6月1日起实施扩大外国人居留许可签发对象政策。

  醉驾入刑:对于部分代表、委员在2009年全国两会上提出的通过修改法律、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行为打击力度的提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当年答复文稿中表示:“高度赞同委员的建议,将积极采取措施、全力推动此项工作。”此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又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及时掌握第一手情况,并多次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有关单位和专家学者意见,向立法部门提出了明确醉酒驾车刑事责任的建议。2011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